1.领取条件: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对2021年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2021年1月1日之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已申领享受人员不得重复申领,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领取标准: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000元,按月发放,3.领取要求: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县(区、市)重复申领享受,不得办理异地转迁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拒绝受理、停发失业补助金的情形: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5.申领途径:符合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只需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原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申领,进入电子社保卡界面进行网上申领,吉州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8993295吉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