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告如下:一、奖励对象和范围(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二)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备案且在站期间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开发任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二、奖励标准(一)对于企业新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二)对于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开发任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三、申请程序(一)申请时间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二)申请材料1.申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助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1)设站企业申请落实建站补助报告,(2)呼和浩特市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通知,2.申请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补贴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1)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开发任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补贴审批表(附件2),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助申请材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材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承担的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审核,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奖励名单和奖励金额,联系人:娜日美联系电话:0471—5181210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4房间附件:附件1呼和浩特市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助经费申报表.docx附件2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开发任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补贴审批表.docx附件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补贴审批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