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导向性、安全保障性以及资源战略性作用,有效推进我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局)继续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工作,二、基本目标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在总结现有国家、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经验的基础上,打通“源头创新—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聚集”转化链条,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等建设一批行业优势明显、知识产权运营实力强劲、市场竞争能力突出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为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知识产权并购、知识产权融资、保险提供全面对接服务,五、运营主体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运营主体原则上应是在自治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有效整合相关细分产业领域、区域高校院所的知识产权相关资源能力,六、申报与实施本年度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工作是自治区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延续,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期3年,申报项目需经属地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每年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绩效进行评估管理,请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有关单位填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联系人:李伟胜联系电话:0471—6322593电子邮箱:zhcsyth@163.com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发开区世纪四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06室附件:1.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方案提纲2.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申请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2024年6月12日相关文档:附件下载: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