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水产品初加工和仓储保鲜设备购置进行补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凤县2024年水产品初加工和仓储保鲜设备补助项目,二、目标任务购置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等设施设备12(台/套)以上,提升我县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水平,三、申报条件1.依法设立的具备水产品加工仓储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购置水产品初加工和仓储保鲜设备总数12台,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五、实施程序1.县水产工作站组织申报,2.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单位组织评审遴选,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申报内容完成购机,实施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见附件2)2.项目申报单位有关注册登记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3.信用记录承诺,4.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七、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0日八、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前联系人:县水产工作站陈洪英、任建峰0917-4762794附件1.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补助类型及标准.doc2.2024年水产品初加工和仓储保鲜设备补助项目申报表.xls凤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