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节能〔2024〕545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依法推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现将2024年全区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和企业名单下达你们(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市应按照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文件的要求,明确淘汰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确保完成本市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和任务,二、全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各有关市每季度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上报一次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进展情况,三、自治区将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各市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主要内容,并进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现场检查验收,四、各市如有未达到淘汰类而自行组织有关企业进行节能升级改造的,要列入市级年度淘汰计划,并参照自治区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0771-8095032附件:1.全区各市202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表2.全区各市202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7月22日文件下载:附件1.全区各市202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表.doc附件2.2024年全区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企业名单.doc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