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豆加工补贴暂行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粮规[2020]1号)文件精神和延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成了联合核查组,对黑龙江香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报2021年大豆加工补贴进行了综合核查,现将县级核查结果公示如下:经县级核查,初步确认黑龙江香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纳入2021年黑龙江省大豆加工补贴范围条件,2021年黑龙江香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测算结果共计170.44万元,此县级核查结果,拟报送省级复核,现将拟上报纳入补贴范围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2年4月25日至29日,监督举报电话:0451-530226790451-53022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