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开展平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平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范围为平塘县金盆街道回龙村,二、土地现状平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总面积15.9433公顷,建设用地0.8882公顷、未利用地0.1632公顷,三、征收目的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补偿方式和标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黔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黔南府函〔2020〕141号)公布实施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征收土地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方式安置,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黔南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提取标准的通知》(黔南府函〔2020〕144号)文件规定,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并按《平塘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案(试行)》,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六、提出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平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七、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平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特此公告平塘县人民政府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