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征收中站区朱村街道办事处北朱村集体土地2.2355公顷,朱村街道办事处店后村集体土地0.2057公顷,征收中站区朱村街道办事处北朱村范围内集体土地2.2355公顷,征收中站区朱村街道办事处店后村范围内集体土地0.2057公顷,三、征收土地社保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及工作安排依据《土地管理法》《社会保险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财政局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焦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焦作市实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焦人社〔2019〕127号)以及《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豫社保〔2023〕27号),对被征地农民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下简称为补贴),4.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象应是被征地农户中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三)工作安排1.朱村街道办事处北朱村、店后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对农户被征地情况、补贴对象基本信息等进行登记并公示,填写《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象情况登记表》,2.朱村街道办事处北朱村、店后村对补贴对象及被征地面积、土地属性进行初审,组织填写《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象审定表》,5.中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补贴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复审,在实施征地时给予参保补贴,参保补贴资金不冲抵本人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