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的创业孵化能力与管理水平,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4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认定工作,2、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4、创业团队和入驻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孵化场地面积的75%,5、创业团队和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12家,专业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2名,实际提供服务的合作机构数量不少于2个,3、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占孵化场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5%,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知识产权的企业不少于6家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不少于3家,实际提供服务的合作机构数量不少于3个,专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5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3、入驻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占孵化场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5%,5、加速器入驻企业中已申请知识产权的企业不少于4家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不少于2家,实际提供服务的合作机构数量不少于3个,2、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获得认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