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人才补助的通知安居经开区管委会,(二)《遂宁市安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遂安人才﹝2019﹞2号),相关补助自2022年10月后按《人才新政》提标执行,安家补助按《人才新政》年度均额发放,次年及以后申报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在岗状况证明原件和上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人才公寓的引进人才根据各自对应人才政策由用人单位解决住房问题或申请租房补助,2022年10月17日后老办法有租房补助的引进人才可按《人才新政》发放租房补助,于次年发放上年度的租房补助,申请租房补助需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复印件的需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复印属实后上交存档,(四)购房补助2022年10月17日前购房的引进人才按对应政策申请购房补助,2022年10月17日后购房的引进人才按《人才新政》发放购房补助,(五)探亲补贴2022年10月17日后新全职引进人才按《人才新政》申请,各主管单位组织申报人填报《安居区2023年度人才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安居区2023年度人才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3.用人单位须提供本单位配套费用发放相关证明:包括单位发放的近1年工资表清单、单位为人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等相关复印件各1份,联系人:殷志强附件:1.安居区2023年度人才补助申请表2.安居区2023年度人才补助申请汇总表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