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广元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运行质效,我局决定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工作,一、考评对象本次考核评估对象为经市科技局2022年及以前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名单见附件1)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见附件5),二、考评内容根据《广元市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科技创新平台的科研条件、研发投入、人才引育、技术创新、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根据《广元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广元市众创空间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三、考评要求各县区、广元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科技创新平台开展自查,填写汇总表、评估表、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3、4),请利州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自查,填写汇总表、考核报告(附件6、7、8),请各县区、广元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将考核评估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汇总后,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参加考核评估,邮箱:495605831@qq.com)附件:1.科技创新平台考核评估名单2.科技创新平台考核评估汇总表3.科技创新平台考核评估表4.科技创新平台运行情况自查报告5.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名单6.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考核汇总表7.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报告8.众创空间绩效考核报告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31日附件:附件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