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陈宝山男1984-03精神三级杨镇地区田家营村2陈建梅女1957-10精神二级牛栏山镇相各庄村3刘清女1960-12精神三级高丽营镇南郎中村4杨丽荣女1967-07肢体四级李桥镇苏庄村5赵长海男1955-09肢体二级李桥镇郭庄村6徐淑凤女1952-10肢体四级北小营镇仇家店村7李凤祥男1954-09肢体二级大孙各庄镇湘王庄村8高秀梅女1971-02肢体三级大孙各庄镇吴雄寺村9董正顺男1938-07肢体一级马坡地区东丰乐村10朱文农男1958-12肢体一级北务镇道口村11叶丽凤女1963-03肢体二级牛栏山地区牛栏山镇第一居委会12田秀芝女1958-03肢体二级南彩镇望渠村13张向东男1945-09肢体二级南彩镇前郝家疃村14王书文女1945-06肢体四级南法信地区东海洪村15王德钧男1953-10肢体二级木林镇陈家坨村16张安生男1965-02肢体四级北小营镇后鲁各庄村(居住地)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