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一)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能在服务创新主体、经营主体中发挥专业作用专业人员,(二)长期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专利代理师或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人员以及能够提供专利、假冒专利侵权判定咨询答复、开展培训授课的专业人员,(三)长期从事商标研究,熟练掌握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对商标侵权案件能够提供判定咨询答复、能够开展商标业务培训授课的专业人员,(四)长期从事地理标志研究,熟练掌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对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侵权案件能够提供判定咨询答复、能够开展培训授课的专业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长期在高等院校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研究、授课、培训专业教师、教授,二、征集时间2024年8月7日至9月30日,三、征集方式征集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二)2021年10月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已公布确认的自治区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在本次征集中重新填写《自治区知识产权领域专家申报表》进行重新征集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