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拥有较大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10%至50%之间),三、申报材料根据附件清单对应要求提供相关申报资料,此次申报由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委托岳麓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三)专家评审组织技术/行业、投资等专家对资格审查入围企业进行集中路演评审,(四)会审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专家评审后拟入围企业进行会审审定,(五)终审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将会审审定企业报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管委会进行终审,3.申报企业的注册成立时间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4.申报企业第一大股东为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或者拥有较大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10%至50%之间”说明如下:(1)控股股东可以为自然人或机构(或单位),(2)原则上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3)若企业任一股东持股比例没有超过50%(含)的,7.“企业第一大股东(依据验资报告上的实缴出资比例核定)”是指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8.企业第一大股东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9.申报企业未享受原长沙高新区“雏鹰计划”相应的支持政策,联系电话:(0731)85380468附件:1.申报资料清单2.2024年湖南湘江新区企业梯度培育计划(雏鹰企业)申报材料3.2024年湖南湘江新区企业梯度培育计划(雏鹰企业)申报表4.企业承诺书5.商业计划书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大学科技园办公室)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