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商务主管部门:为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的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4〕6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肇庆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企业的申报项目及材料真实性、资金使用进度、项目实施、监督跟进负责,附件:肇庆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南肇庆市商务局2024年8月6日(联系人:莫丽敏、麦丽华电话:2829837、2836021)附件肇庆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南一、奖励主体符合《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粤商务规字〔2024〕2号)规定,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3%的比例予以奖励,其他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其他行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高技术服务业、其他行业单个企业在当年度最高奖励人民币2000万元,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表,其中:申报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奖励提交:第(一)—(六)项,申报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奖励提交:第(一)—(七)项,(五)同时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奖励和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奖励方向的企业,人民币部分以商务部实际核查公布的人民币数计算奖励金额,附件:1.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附件:1.肇商务资函〔2024〕15号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肇庆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