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强化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的实施方案》(宁科资配字〔2023〕58号),按照《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2〕5号)和《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0〕5号)规定,现将2024年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第二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8月7日至8月13日,凡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贺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或贺兰县工信和科技局反映,贺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15909588896工信和科技局:0951-80613678947786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408附件:贺兰县2024年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第二批拟立项项目贺兰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8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