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民田间学校高质量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农字〔2023〕118号)文件精神,即日起我校开始受理农民田间学校申报工作,具体如下:一、农民田间学校应达到“五有”基本条件(有较好的产业基础、有较多的学员对象、有固定的培训场所、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必要的教学设备,为农民教育培训提供良好的理论教学和实习实训条件)和“五个一”标准(见附件1),三、拟新建农民田间学校的新型经营主体达到建设条件后,四、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主体填报《河北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表》(附件1)、提供“五个一”标准有关佐证资料(只提交电子版即可),联系人:杨军咨询电话:6163978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玉田分校2024年1月10日附件1河北省农民田间学校建设要“五个一”标准(一)一个技术指导组,每所农民田间学校构建或依托有关单位构建一个长期运行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规划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举办各项活动、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等,建立一个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试验示范田或养殖试验示范场,建立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与管理各项制度,建立一个农民教育培训信息宣传栏,是否三、农民教育培训基本情况教室教室个,平均每人次实训:课时四、农民田间学校情况介绍依托主体的产业情况、业态模式、示范作用及农民田间学校的基础条件、管理运行等,如农民田间学校组织架构、技术指导组、办班流程、实训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