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赣人社发〔2024〕16号)精神,通过社保系统后台数据对比,萍乡市金丰化工填料有限公司等327家单位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经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拟返还萍乡市金丰化工填料有限公司等326家单位及其职工2023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单位及其职工2023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11日前向萍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障科反映,联系电话:0799-6234600,附件:2024年萍乡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拨付审批表(2023年度第3批)公示表.xlsx萍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8月5日关闭窗口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