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厦人社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核,厦门壹舞艺时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等5家创业经营实体符合个人创业补贴(助)奖励条件,拟依规给予补贴(助)奖励,现将其相关情况公示如下:序号经营实体名称法人(负责人)姓名创业扶持对象类型补贴(助)类型补贴金额(元)1厦门壹舞艺时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杨泽森毕业5年内全日制项目启动补助50002厦门泓祥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邵文化毕业5年内全日制创业场地补贴60003厦门致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周东明本市户籍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场地补贴72004厦门市同安区周郑琪饮品店周辉毕业5年内全日制创业场地补贴7200创业带动就业20005厦门盛辰鑫工贸有限公司邵加林本市户籍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带动就业2000公示时间:2022年4月24日至2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联系电话:7313397特此公示,厦门市同安区劳动就业中心2022年4月24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