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措施的通知各镇、街道,首次晋升建筑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专业承包甲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分别按2000万元、300万元、50万元给予奖励,分别按200万元、50万元给予奖励,首次晋升综合资质、甲级资质的工程勘察、工程监理等企业分别按100万元、30万元给予奖励,每增一项分别按50万元、10万元给予增项奖励,引进具有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专业承包甲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分别按2000万元、300万元、50万元给予引进奖励,连续三年分别按引进当年建筑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给予帮扶奖励,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银奖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奖励,工程项目获得“天府杯”金奖、银奖和省结构优质工程奖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工程项目获得“酒都杯”奖的建筑业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工法、省部级工法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