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规划单位:为认真谋划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思路、重大举措,拟组织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二、编制基本要求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确保《规划》与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厅局、各盟市政府及文化旅游部门的要求有效衔接,统筹谋划好“十五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2025年8月形成《规划大纲》,具体要求如下:一是《规划》编制要加强政策衔接,二是《规划》编制要统筹设计好时间点、线路图、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三是《规划》要全面总结“十四五”以来文化旅游发展的主要成就、主要问题,探索内蒙古自治区文化旅游发展新路径,四是《规划》要深入挖掘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有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经历,形成服务总报价的询价响应文件并提供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三)询价响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下午16:00)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