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生产设施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发〔2023〕27号)文件要求,经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人自愿申请,镇级初审查验,区级复审查验后,现将审核通过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6月2日,如存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与我局联系,联系人:温云霞,联系电话0471-3291039,附件:回民区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审核通过名单序号农业设施所有权人设施位置设施名称发证面积(亩)备注1内蒙古宇生乐谷丰农业有限公司回民区攸攸板镇段家窑村宇生乐谷丰农业有限公司温室大棚296.35回民区农牧水利局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