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1号,一、奖励范围和数量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以下简称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以下简称合作奖)三个奖项,推荐名额:海口市各区、三亚市各区及其他市县农业农村局可推荐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每行业1人,省级申报单位每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二、主要完成人和单位(一)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1.主要完成人,(二)合作奖主要完成人和单位主要完成人总数不超过35人,每个合作单位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三、申报材料(一)成果奖1.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6.公示材料(申报单位应将申报项目全部内容在本单位公告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三)合作奖1.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书,为加强丰收奖申报组织工作,负责全省丰收奖的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省级单位组织的奖项可直接向省级评审小组办公室申报,成果奖、合作奖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对本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二)一个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丰收奖一个报奖项目(含成果奖、合作奖、贡献奖)的主要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