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人社发〔2019〕5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单位)转发福建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151号)精神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高质量开展,更好发挥工伤保险预防功能,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筛选,按程序经公示无异议,确定郭毓勋等136人为泉州市首批工伤预防专家,入选专家负责在工伤预防项目立项评审、项目实施、评估验收中提供技术支撑等工作,任期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附件:泉州市首批工伤预防专家库名单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