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创新是第一动力,就像撬动地球的杠杆,总能创造令人意想不到的奇迹”,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连续7年全国第一,但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作出重要部署,省人大立法制定《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正当其时,展现了人大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的担当作为,《条例》对广东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再造一个现代化的新广东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