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意组建“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批复》(鄂职改字〔2021〕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和对象评审范围为在“宜荆荆恩”区域农业农村生产一线,三、申报条件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湖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4〕1号)执行,并填写《“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二)审核推荐1.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村(社区)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3.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市、区)人社局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核,4.市(州)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州)人社局(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2024年度“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附件3),破格申报人员需填写《2024年度“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破格审查表》(详见附件4),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集中报送至“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六、评审方式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采取“水平能力测试+专家综合评审”方式进行,县(市)推荐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四)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按照“定向申报、定向评审、定向使用”原则,附件:1.“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提供评审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3.2024年度“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4.2024年度“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破格审查表5.诚信承诺书“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