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以下人员符合失业保险待遇跨省转移,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05日至2024年03月11日),如对人员身份或待遇期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举报,对举报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联系电话:0832-2279387、0832-2279610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待遇类别领取标准(元/月)领取月数转移金额备注1高淑君女51102119********09失业异地转出基金1773.001847871.00转移至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内江市东兴区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