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1〕5号,现拟常态化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纳入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范围,二、申报材料(一)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五)孵化场地证明材料和孵化场地功能划分图(自有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六)在孵企业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八)设立孵化资金、在孵企业投融资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三、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要件审查,受理窗口设在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二)提交要求:申报单位请将纸质材料交至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汇总材料交至我局受理窗口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常态化开展,五、联系方式(一)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附件:1.广州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doc2.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pdf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