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5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就业人员姓名补贴金额1浙江星兰生物医药发展有限公司陈文迪12098.932浙江中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周益帆11995.283温州市瓯之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章若微8058.3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