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6)因海昌街道金长路污水管线改造工程施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金长路实施临时交通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行时间2024年8月7日起至11月15日止,二、限行措施金长路(浙江普泰克金属制品公司西门—民泰煤气公司路段,不含金长路施带路口)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及行人通行,三、绕行线路请过往车辆合理调整出行路线,提前选择施带路、石泾路等周边道路绕行,请过往车辆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和现场交通指示,安全有序参与交通,特此通告,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