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农〔2022〕57号县气象局:你局《泰顺县气象局关于申请2021年防雷气象事业经费的函》(泰气函〔2022〕12号)收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气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公共气象服务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浙财农〔2021〕66号)精神,现将景区旅游气象服务示范带和气象服务宣传等工作专项经费30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景区旅游气象服务示范带建设、“3.23世界气象日”宣传活动开展、“天气旅游家”宣传视频制作等工作开展,并相应增加“2200599其他气象事务支出”预算指标,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此函复,泰顺县财政局2022年4月24日抄送:县监委、县审计局,严炳宽副县长,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4月25日印发附件:泰顺县气象局项目信息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服务公司资金(万元)备注1“跟着天气游泰顺”平台升级浙江省服务中心202天气旅行家宣传片制作浙江省服务中心53世界气象日活动举办及宣传品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泰顺县分公司北京畅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