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起草了《大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第三条县财政每年年初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2000万元,第二章使用范围第五条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范围: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宣传推广、重大节庆活动以及兑现文化和旅游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方面,第三章支持标准第六条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使用方式主要包括扶持、补助、奖补三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3万元、2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2万元、1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对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村”的村(社区)所在的镇(街道)每个给予20万元的奖励,2.县委、县政府及宣传文化行政部门规划的剧目(节目)排练:大型剧目给予奖补不超过60万元、中型剧目给予奖补不超过30万元、小型剧目(节目)给予奖补不超过3万元,中、省宣传文化行政部门安排的重点文化研究课题给予扶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申请单位(企业、个人)按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使用范围和支持标准向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组办公室提交申请,附表大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申请表申请单位(个人)单位性质账号开户行项目名称实施时间项目申请范围支持内容申请金额(一)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二)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服务设施建设(三)旅游品牌创建(四)重点文化艺术项目(五)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六)其他合计本单位、企业、个人申请大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