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依据《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沈工信发〔2019〕9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工信局决定开展2022年第一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详见《管理办法》(见附件1),二、申报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9日,三、申报材料依据申报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编写《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上年度审计报告(正文及财务报表),将以上材料的pdf格式文件(含证明材料等附件),和可编辑格式文件(不含以上附件)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下面联系邮箱,初审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及方式:佟盛,22720452,sysjxwkjc@126.com,地址: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A座502办公室附件:1.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工信发〔2019〕96号).pdf附件:2《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