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将开展2024年度“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认定工作,二、认定条件(一)“独角兽”企业,截至2024年1月1日,4.独立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二)“潜在独角兽”企业,截至2024年1月1日,4.独立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三)“种子独角兽”企业,截至2024年1月1日,4.独立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五、认定程序(一)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火炬管委会将审查合格的申请单位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六、申报材料(一)《厦门火炬高新区“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申报申请表》,(五)企业认为有利于申报的其他相关材料,七、相关附件厦门火炬高新区“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认定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