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21日吉林省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第二条凡在吉林省范围内从事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职称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全省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授权省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四)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电子电气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六)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第十一条高级工程师(一)系统掌握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电子电气工程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七)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二)长期从事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5年,(一)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社会需求,解决核心关键技术问题、做出重大创新贡献的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对引进的海外留学回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电子电气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一)取得电子电气工程领域(二级)职业资格,从事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对应申报评审工程师(中级),(二)取得电子电气工程领域(一级)职业资格后或取得未分级设置的电子电气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后,从事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在电子电气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电子电气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全面复审并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