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逐步完善制度建设和强化制度执行,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股权质押贷款、设备融资租赁等业务,探索金融、园区、产业协调发展的一揽子金融服务路径,探索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模式,推动保险机构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的支持力度,支持保险机构稳健发展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做好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推动金融机构努力打造文明优质服务及各类特色化服务专营网点,督促银行机构根据地方特色产业及发展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制定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规划,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产品与服务,督导银行机构支持低碳高效产业发展,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碳排放权融资质押产品,推动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围绕我市进出口外贸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和产品创新,持续健全与法院系统、仲裁机构、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