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康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赋能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属规模以上企业的由区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属规模以下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由区财政再次给予10万元奖励,由区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由区财政给予企业研发支出费用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分别奖励创新团队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建的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新建的国家、省级、市级“海智计划”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由区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由区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由区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由区财政奖励企业3万元,在南康区内购买住房可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5万元、10万元,区级财政再配套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