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舒镇孙里北村及有关农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将创新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号、8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和目的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西侧(东至大城县教育和体育局,西至季村村地、孙里北村地,北至孙里北村地)的土地,8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西侧(东至孙里北村地、季村村地,西至季村村地、孙里北村地,北至孙里北村地)的土地,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土地0.4540公顷(耕地0.3169公顷、林地0.0606公顷、农村道路0.0765公顷),8号地块拟征收你村土地0.2460公顷(耕地0.2366公顷、农村道路0.009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三、补偿方式与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2万元/公顷(6.8万元/亩),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平舒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