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嘉市监规〔2024〕2号嘉定区各相关单位:为支持本区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财政局制定了《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实施办法》,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2024年7月12日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实施办法为规范并加强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的管理,二、扶持内容及标准(一)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经申报并获得上海市标准化专项资金审核通过(以下简称“经审核通过”)的单位,对参与制定上海市地方标准且排名前三名的单位,(二)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项目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的单位,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所在单位,对承担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对承担上海市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单位,(三)承担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对承担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且验收通过的单位,对承担上海市标准化示范试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且验收通过的单位,(五)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对获得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七)其他项目对获得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的其他项目的单位或个人,三、其他扶持资金应当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