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长医保发〔2021〕24号)文件规定,经材料审查,实地考察验收评估工作,确定以下零售药店为长治市屯留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给予公示,序号零售药店名称地址法人代表1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屯留麟绛佳园小区连锁店屯留区麟绛街道麟绛佳园7-02商铺阮*松2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屯留老军庄连锁店屯留区路村乡老军庄村3组061号阮*松3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屯留羿神西大街连锁二店屯留区圣元小区14号羿神西大街路南阮*松4长治市屯留区尹江楠大药房有限公司屯留区上村镇上村尹*楠5长治市屯留区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屯留区麟绛街道建设北路38号马*琴6长治市屯留区阳光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屯留区麟绛街道获壁街马*琴7长治市屯留区为民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屯留区麟绛街道滨河小区马*琴公示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7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355—75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