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一、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着手建设省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和生产经营数字化,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为1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指导服务,依托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涉农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完善基础设施、开展农民培训、实施标准化生产、做好品牌培育、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和提高农业技术等,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省级将把提升行动实施情况列入对市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评价内容,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行台账管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