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管理细则》,江苏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管理,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省交通运输厅:配合省财政厅制定奖补资金管理细则,实施奖补资金绩效管理,综合货运枢纽城市(或组合型枢纽城市)(以下简称“枢纽城市”)联席会议:制定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三年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枢纽城市交通运输部门:按规定开展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具体实施奖补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用于支持枢纽城市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清单表中的项目建设,项目服务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绩效目标,结合枢纽城市联席会议提出的年度资金安排建议和补链强链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等,第四章监督与绩效管理第十条枢纽城市联席会议应统筹协调奖补资金使用,第十一条枢纽城市财政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第十五条枢纽城市交通运输、财政部门和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应加强奖补资金管理,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列入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的枢纽城市补链强链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