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9号),现下达南通市海门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7500万元,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请南通市海门区认真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3〕12号)和《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关于反馈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评估意见的函》的要求,对照试点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试点试验的各项目标任务,江苏省财政厅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