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1.《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3.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需提供孤儿佐证材料,办理时限:五个工作日(含公示期)办理地点:各乡镇人社中心、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咨询电话:0717-2584588返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各类返乡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权利:认定返乡创业人员,申请材料:1.《湖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外出(返乡)证明和带动就业证明(原件各1份)6.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7.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年度学历证书、退役军人需要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办理流程:申请人申请-就业服务中心窗口预审-就业管理股实地验及复审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506办公室(古夫镇昭君路8号)咨询电话:0717-2584105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申请对象: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权利:对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创业的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申报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材料:1.《湖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6.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办理流程:申请人申请-就业服务中心窗口预审-就业管理股实地验核及复审办理地点: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506办公室(古夫镇昭君路8号)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咨询电话:0717-2584105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对象: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兴创业人员),政策依据: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包括个体工商户)可申请20万元以内、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且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信融”完成注册并申请、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预审复审贷款资格-担保公司复审调查-银行复核-完成贷款发放办理地点:申请人自主线上申请、或选择经办银行协助办理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咨询电话:0717-2584105惠企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申请对象: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列举条件的小微企业,政策依据: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规定的小微企业,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申请企业权利:符合各行类别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申请企业义务:填写相关表格、提供贷款佐证资料真实有效申请条件:申请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列举的小型、微型企业2.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3.当年度申请需进行小小微企业认定申请材料:1.《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小微企业)》2.《兴山县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申请审核表》,8.企业当年新招用、企业现参保职工就业登记信息证明-《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办理流程:申请企业申请-经办银行调查-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担保公司调查-公示-县财政复核-经办银行发放贷款办理地点:各经办银行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咨询电话:0717-2584105文件下载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