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2023年我局将继续开展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不断提升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和效益,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育范围在行业骨干企业中遴选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二)企业领导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六)企业具备较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九)企业具备运用知识产权信息能力,三、申报材料(一)《汕头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表》,(四)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申报采用“企业申请-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审核推荐-市局组织评审”的方式进行,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报至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根据上述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推荐汇总名单及申报书纸件(一式三份)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查,附件:2023年度汕头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书.docx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