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会议的通知》(财行〔2016〕10号)和《池州市财政局池州海关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池州市物价局池州市交通局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池州市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池财企〔2016〕292号)文件精神要求,拟拨付池州市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免除开箱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补助经费51345元,拨付给中国外运安徽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19845元(前期垫付),池州瑞祥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31500元(前期垫付),公示时间7月19日—26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与池州市口岸办公室联系,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吴业荣,电话0566-2569719,池州市口岸办公室2023年7月18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关于拟拨付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池州市免除开箱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补助的公示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下一条:餐饮场所使用醇基燃料安全防范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