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机关事务管理食堂服务规范》汕头市地方标准,现将地方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10月5日,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汕头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我局,联系人:姚同志电子邮箱:biaozhh@163.com联系电话:88547158附件1.《机关事务管理食堂服务规范》(报批稿).doc附件1-1.《机关事务管理食堂服务规范》编制说明.docx附件2、汕头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docx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