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为落实《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皖政〔2018〕85号),促进服务业集聚创新融合发展,根据《安徽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皖发改贸服〔2016〕328号),开展2023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领域2023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集中支持影响力大、带动性强、强弱项补短板的服务类重大项目,主要支持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柔性化定制、共享生产平台、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衍生制造、工业文化旅游、农业服务等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项目,主要支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金融商务、电子商务、数字创意、新型专业市场、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二、支持方式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运用投资补助支持方式,支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内项目优先申报,四、申报要求本着集中支持的原则,请各县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按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引导资金仅支持2023年服务业领域扶持项目清单内项目,3.请各地于11月8日前提交请示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联系人:张贺联系电话:2819219邮箱:287666916@qq.com附件:2023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1月1日关于开展2023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wps【41.5KB】【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上一条:关于征求《池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意见建议的下一条:关于推荐2019-2021年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