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向见习单位报名参加见习活动,二、报名方式及时间愿意参加见习活动的人员,请自行联系见习单位报名应聘,所有复印件都要写上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盖手指模,四、见习岗位人选和见习期的确定(一)见习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单位要求,在双向选择洽谈对接的基础上确定人选,(二)见习单位确定人选报市人社局核准后,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并为见习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伤害意外保险,(三)见习期一般为3-12月,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并为其出具见习鉴定,五、见习工作补贴在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每月支付工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