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本年度绿色制造推荐名单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3个方向,本次申报的原则上是已获得省级或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园区或企业,第三方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同一法定代表人的第三方机构每年度开展的国家层面绿色制造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可参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2.已发布绿色工厂行业评价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国家层面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清单》(2024年度)〕,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在厦门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3.已发布行业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7月更新)〕的,未发布的行业依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进行评价,三、申报要求(一)申报程序1.原则上所有企业、园区须登录“慧企云”,才能在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继续申报,3.工信部申报系统登录申报申报企业或园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二)申报时间各申报企业、园区应于2024年7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在“慧企云”及“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的申报,四、相关要求各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制造培育创建工作。